(一)参军入伍原因
1.参军入伍的新生或新生家长,可于开学前一周到校办理,所带材料包括:
(1)信息填写完整并经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加盖公章的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(2)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;
(3)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;
(4)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2.学校审核录取资格,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后,在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上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,同时出具《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》。
3.参军入伍的新生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新生入学期间,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、录取通知书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
(二)其他原因
1.非入伍原因的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,新生、新生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保留入学资格书面申请(由学生本人提交同时经家长签字);
(2)相关证明材料(由于疾病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,需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
(3)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;
(4)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2.新生需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当年开学一周内,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、录取通知书、相关证明材料(因病的需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证明)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
因故不能按期办理者,由学生在开学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,向其所在二级学院请假,开学后15日内到校办理。
学生工作处咨询电话:0536-7575098